question-icon 父母的大病医疗是否可以由子女扣除?

我爸妈生病花了不少钱,产生了大病医疗费用。我想了解下,在申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时候,他们的这些大病医疗费用能不能由我来扣除啊?不太清楚这方面的规定,希望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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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病医疗扣除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父母的大病医疗能否由子女扣除,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同时,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适用主体主要是纳税人本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也就是说,目前父母的大病医疗费用,不能由子女在个人所得税中进行扣除。如果是纳税人自己的大病医疗费用,可以自行扣除;若纳税人已婚,其配偶的大病医疗费用可以选择由纳税人或者其配偶本人来扣除;对于未成年子女的大病医疗费用,父母一方可以进行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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