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6个月部门调整被辞退有补偿吗?
我签的合同试用期是6个月,现在还在试用期内,公司进行部门调整,要把我辞退。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得到补偿啊,心里没底,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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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试用期6个月因部门调整被辞退是否有补偿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不同情况来分析。 首先,我们要明白试用期的定义。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相互了解、相互考察的一个时间段。在这个期间,双方都有一定的权利来决定是否继续保持劳动关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那么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这里的关键在于“不符合录用条件”,比如劳动者无法胜任工作、工作表现不达标等。用人单位要辞退员工,必须有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这一点。 然而,如果用人单位以部门调整为由辞退处于试用期的员工,且不能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那么这种辞退行为很可能被认定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所以,当试用期6个月遇到部门调整被辞退时,你要看看公司是否能拿出你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据。如果没有,那么你就有可能获得相应的补偿。你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协商,如果协商不成,还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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