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内被辞退是否可以申请补偿?


在试用期内被辞退是否可以申请补偿,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经济补偿”这个概念,经济补偿就是在一些特定情况下,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劳动者的一种金钱补偿,用来弥补劳动者因为失去工作可能遭受的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了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如果是因为上述这些法定情形被辞退,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比如,用人单位能够拿出充分的证据证明你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像你的工作表现达不到岗位要求、业绩不达标等,那么公司辞退你就不用给补偿。 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合理的理由,随意在试用期辞退劳动者,这种行为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也就是说,要是公司没有正当理由辞退你,你就可以要求公司按照你在单位的工作时间,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不满六个月的能拿到半个月工资的补偿,而且因为是违法解除,公司要支付两倍,也就是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所以,你要看看自己被辞退的原因是否合理合法,以此来判断能否申请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