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机动车撞死人该怎么赔偿?


当驾驶机动车撞死人时,赔偿问题涉及多个方面且有相应的法律规定。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赔偿责任的划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接下来看看具体的赔偿项目。一般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这一规定出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依据是上述解释第十四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此规定在上述解释第十七条。 精神损害抚慰金则由法官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进行酌定。此外,如果死者在死亡前进行了医疗救治,还需要赔偿相应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合理费用。这些费用都需要有相应的凭证和依据。总之,驾驶机动车撞死人的赔偿是一个较为复杂的过程,需要依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确定赔偿金额和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