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到合同期主动辞职该怎么赔偿?


在没到合同期就主动辞职的情况下,赔偿问题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个重要概念——违约金。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一般来说,劳动者主动辞职通常不需要支付违约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那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是什么呢?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是服务期。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比如,公司花了5万元给你进行专业培训,约定了5年服务期,你工作2年后辞职,那么你可能需要支付剩下3年分摊的3万元违约金。 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是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也就是说,如果你和公司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在你辞职后,公司按约定给你经济补偿,而你却违反了协议,那你就需要支付违约金。 如果不存在上述服务期和竞业限制的情况,劳动者在没到合同期主动辞职,一般是不需要向用人单位支付赔偿的。不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需要按照这个规定的程序来辞职,不然可能会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这种情况下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了。比如因为你突然离职,导致公司某项业务无法按时完成,造成了经济损失,那你可能要承担相应的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