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没到期就辞职了会有赔偿吗?
我跟公司签了三年的劳动合同,现在才过一年多,我想辞职换个工作环境。但不知道这种劳动合同没到期就辞职的情况,我会不会得到赔偿啊?有点担心自己的权益问题,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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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没到期就辞职是否有赔偿,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一般情况下,如果是劳动者主动提出辞职,也就是在劳动合同未到期时,劳动者单方面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通常是没有经济赔偿的。这是因为主动辞职是劳动者自身的意愿和选择,并非用人单位的过错导致劳动关系的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这种主动辞职的模式下,劳动者按照规定履行通知义务后就可以离职,但用人单位无需支付赔偿。 然而,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当用人单位存在过错时,劳动者即便在合同未到期时辞职,也可能获得赔偿。例如,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像工作环境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却不改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长期拖欠工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按照该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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