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作的地方倒闭了,应该怎么补偿在职员工?

我在公司兢兢业业工作多年,现在公司突然倒闭了,我很担心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想知道具体补偿是怎么计算的,有没有什么标准,除了补偿金外还有没有其他应得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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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工作的地方倒闭时,对在职员工的补偿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经济补偿金。这是在劳动合同因单位倒闭而终止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依照法律规定一次性给予劳动者的经济援助。经济补偿金的计算依据是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具体来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其次,单位还应当结清员工的工资。也就是说,员工在单位倒闭前正常工作期间应得的工资,单位必须足额支付给员工。 再者,单位要为员工缴纳社保至离职日。这是保障员工在单位工作期间的社会保险权益,确保员工在失业等情况下能够依法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 另外,有些单位可能还会根据自身情况和相关约定,给予员工额外的补偿。例如,一些效益较好、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单位,在倒闭时可能会出于对员工长期贡献的认可等原因,给予员工除法定补偿之外的额外经济补偿。 从法律程序上来说,当单位倒闭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时,会按照一定的顺序清偿债务,职工的工资、医疗及伤残补助等应得收入以及经济补偿金等属于优先清偿的范围。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职工的相关费用,将按照比例进行分配,以确保职工尽可能获得合理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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