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被电动车撞伤脑袋和腿该如何赔偿?


当小孩被电动车撞伤脑袋和腿后,赔偿问题需要按照一定的法律程序和规定来处理。 首先,我们要了解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重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也就是说,需要由交警部门来确定此次事故中电动车驾驶者和其他相关方的责任比例。如果电动车驾驶者承担全部责任,那么他就需要对小孩的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如果双方都有责任,则按照责任比例分担赔偿责任。 接下来谈谈赔偿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对于小孩来说,医疗费是指因治疗脑袋和腿的损伤而产生的费用,包括挂号费、检查费、药费、手术费等。护理费是指在小孩治疗和康复期间,需要专人护理所产生的费用。交通费是指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营养费是根据小孩的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的费用。如果小孩因为受伤需要住院,那么还会有住院伙食补助费。 如果小孩的伤势比较严重,经过专业的鉴定机构鉴定构成伤残的,还可以要求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辅助器具费是指为了帮助小孩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或者从事某种活动而配置的辅助器具的费用,比如轮椅、拐杖等。残疾赔偿金则是根据小孩的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在处理赔偿问题时,双方可以先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受害者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比如交通事故认定书、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费用清单等,以证明小孩的损失和对方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