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级工伤主动离职是否有赔偿?
我受了六级工伤,现在打算主动离职,不清楚这种情况下自己还能不能拿到赔偿。我很担心离职后就没了这笔补偿,想知道从法律上来说,主动离职会不会影响我获得赔偿,具体能拿到哪些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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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六级工伤主动离职是有赔偿的。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一下“工伤”这个概念。工伤就是指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为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或者患上职业病。当劳动者被认定为六级工伤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其权益是受到保护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不过,如果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在此情况下,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也就是说,六级工伤职工主动离职时,虽然不能再享受按月发放的伤残津贴,但能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两项赔偿是对工伤职工因工伤导致就业受限以及后续可能面临的医疗费用等问题的补偿。所以,六级工伤主动离职不仅有赔偿,而且这是法律赋予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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