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轻伤二级到法院调解会赔偿多少钱?

我把人打成轻伤二级了,现在案子到法院了,法院说可以调解。我也不想把事情闹大,就想赶紧解决了。但我不知道这种情况一般要赔对方多少钱,想了解下赔偿金额是怎么确定的,大概范围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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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轻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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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轻伤二级的案件到法院调解赔偿金额的问题上,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首先,我们要明白赔偿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医疗费就是受害人接受治疗所花费的费用,依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来确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受伤无法正常工作而减少的收入。它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依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如果受害人有固定收入,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这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中有明确规定。 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受伤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他人护理所产生的费用。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这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有相关规定。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对其做了规定。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的内容。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的规定。 除了上述法定的赔偿项目外,还可能涉及精神损害抚慰金。虽然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法院一般不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但如果是单独提起民事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等相关法律规定,受害人有可能获得精神损害赔偿。然而,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并没有明确的标准,通常由法院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 所以,轻伤二级到法院调解具体赔偿多少钱并没有一个固定的数额,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可以根据上述赔偿项目和标准进行协商,争取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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