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内有两笔劳务费该怎么扣税?


在了解一个月内两笔劳务费如何扣税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什么是劳务费。劳务费,简单来说,就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劳务所取得的报酬,比如个人为企业提供设计、咨询、翻译等服务获得的收入。 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相关规定,劳务报酬所得属于综合所得的一部分。对于劳务报酬所得的预扣预缴,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然后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预扣率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四十的超额累进预扣率。 如果这两笔劳务费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来计算预扣预缴税额。比如,你一个月内给同一家公司分两次提供了设计服务,这就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要把这两笔劳务费合并起来计算预扣预缴税额。假设这两笔劳务费合并后为6000元,那么减除费用为6000×20% = 1200元,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就是6000 - 1200 = 4800元。对照劳务报酬所得预扣率表,适用20%的预扣率,速算扣除数为0,所以应预扣预缴税额为4800×20% - 0 = 960元。 如果这两笔劳务费不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那就是各自按次计算预扣预缴税额。比如,一笔是设计服务的收入,另一笔是文案服务的收入,就分别计算。假设设计服务收入3000元,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为3000 - 800 = 2200元,适用20%预扣率,应预扣预缴税额为2200×20% = 440元;文案服务收入4000元,减除费用4000×20% = 800元,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为4000 - 800 = 3200元,应预扣预缴税额为3200×20% = 640元,两笔共预扣预缴税额为440 + 640 = 1080元。 到了年度终了后,劳务报酬所得要和工资、薪金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合并为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多退少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