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扣基本工资,辞职有补偿吗?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公司最近老是扣我基本工资。我实在忍不下去了,想辞职。我就想问问,这种公司扣基本工资的情况下,我辞职的话能得到补偿吗?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希望有人能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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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公司扣基本工资,员工辞职是否有补偿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先明确一些关键的法律概念和依据。首先,工资是劳动者通过辛勤劳动获得的报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这里的“克扣”指的是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那么什么是正当理由呢?一般来说,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比如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用等,这些不属于克扣工资。而公司没有合法依据就扣基本工资,就属于克扣工资的违法行为。当公司存在克扣基本工资这种违法行为时,员工因此提出辞职,是可以获得经济补偿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该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所以,如果公司无正当理由扣你的基本工资,你以公司克扣工资为由提出辞职,就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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