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国家资金是如何定罪的?


在我国法律中,并没有“诈骗国家资金罪”这一确切罪名。若个人或组织通过欺骗手段妄图获取国家资金,其行为通常会被认定为诈骗犯罪或贪污罪,具体的定罪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 认定为诈骗罪的情况 若行为人没有利用职务便利,单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国家资金,一般按照诈骗罪论处。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数额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也就是说,诈骗国家资金价值在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通常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价值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通常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价值在五十万元以上的,通常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认定为贪污罪的情况 如果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国家资金的,构成贪污罪。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 **刑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 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 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