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是否是 危险犯?
我开了一家小食品厂,最近听说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这个说法,不太清楚它是不是危险犯。我就怕万一自己的产品有啥小问题,会不会就触犯这个罪了,想知道到底啥情况算犯罪,所以想了解下这个罪到底是不是危险犯。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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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是危险犯。所谓危险犯,就是说只要行为人实施的行为具有发生某种危害结果的危险状态,而不要求实际发生危害结果,就构成犯罪。
在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这里强调的“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就是一种危险状态。也就是说,并不需要实际发生了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只要有证据证明生产、销售的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具有造成这些后果的可能性,就可以认定构成此罪。
这样规定是因为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一旦流入市场,就会对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潜在威胁。为了更好地保护公众的健康和安全,法律将这种具有危险性的行为规定为犯罪进行打击。所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属于危险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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