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的罚金是如何规定的?
我在经营一家小食品厂,最近听说如果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会构成犯罪,还会有罚金。我想了解一下,对于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法律上关于罚金是怎么规定的呢?罚多少是怎么确定的?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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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是指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行为。在我国,对于该罪的罚金规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
《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关于罚金的具体数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罚金一般应当在生产、销售金额的二倍以上。也就是说,法院在判处罚金时,通常会参考犯罪嫌疑人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金额,在此基础上处以两倍以上的罚金。
比如,如果某人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金额是10万元,那么其面临的罚金可能会在20万元以上。不过,具体的罚金数额还会综合考虑犯罪情节、危害后果等多方面因素。如果犯罪行为造成了严重的食物中毒事故,导致多人住院治疗等严重后果,法院可能会在法定幅度内从重判处罚金;如果犯罪嫌疑人有自首、立功等从轻情节,法院在确定罚金数额时也会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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