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我对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量刑不太清楚。我自己开了个小食品加工厂,最近听说了这个罪名很担心。想了解要是真出现这种情况,不同程度到底会怎么判罚,心里好有个底,也能更注意生产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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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简单来说,就是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生产出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而且这些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对于该罪的量刑有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如果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这意味着只要生产的食品存在造成严重食物中毒或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可能性,就要承担相应刑罚和罚金。 其次,要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里的严重危害包括导致消费者身体出现严重损伤、疾病等情况;严重情节比如生产数量巨大、生产的食品针对特殊人群等。 最后,若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像导致多人重伤、死亡或者引发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等都可能属于后果特别严重的情况。 总之,法律对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的量刑,是根据危害后果的严重程度来确定的,目的在于保障公众的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 相关概念: 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指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生产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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