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拆迁时经营户是否有赔偿?


在商铺拆迁时,经营户通常是有赔偿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情况。 首先,从法律依据来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虽然这里规定的被征收人一般指房屋所有权人,但在实际情况中,经营户作为实际经营者,也享有一定的权益。 对于经营户可能获得的赔偿项目,主要有以下几类。一是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这是因为拆迁导致经营活动暂时或永久停止,给经营户造成了经济损失。具体的补偿标准,各地规定不同。有的地方是按照经营户上年度月均经营利润乘以停产停业期限来计算;有的则是按照被拆迁房屋总价值的一定比例来确定。例如,某地区规定按照被拆迁房屋价值的5%-10%给予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二是搬迁费。经营户需要将店内的设备、货物等进行搬迁,必然会产生一定的费用,这部分费用应该由拆迁方承担。搬迁费一般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或者按照一定的标准来计算,比如按照设备的数量、重量等因素确定。 三是装修装饰补偿。如果经营户对商铺进行了装修装饰,在拆迁时,这部分投入也应该得到相应的补偿。对于可移动的装修装饰部分,如窗帘、货架等,经营户可以自行拆除带走;对于不可移动的部分,如墙面装修、吊顶等,拆迁方会根据装修的实际情况进行评估补偿。 不过,经营户要获得这些赔偿,也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经营户需要有合法的经营手续,比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以证明其经营活动的合法性。此外,经营户与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中,也应该对拆迁补偿的归属有明确的约定。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总之,商铺拆迁时经营户是有机会获得赔偿的,但具体的赔偿情况需要根据当地的政策、经营户的实际情况以及租赁合同的约定来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