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产假完辞职是否有补偿?
我是一名临时工,休完产假后不想继续在这家公司工作了。想了解下,像我这种临时工产假完辞职的情况,公司会不会给我一些补偿呢?不太清楚相关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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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其实并没有“临时工”这个明确的概念,一般来说,只要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无论是长期还是短期用工,都受劳动法律法规的保护。 对于产假完辞职是否有补偿,需要分情况来看。如果是劳动者主动辞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通常是没有经济补偿的。也就是说,如果您产假结束后,主动向单位提出辞职申请,单位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给您的。 但是,如果存在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等情形,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并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相关规定,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另外,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行为,劳动者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同样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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