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办法有哪些?
我和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现在公司好像有违反合同的迹象,我有点担心自己权益受损。要是真出现公司违反合同或者解除合同的情况,我想知道具体有哪些补偿办法,心里好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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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办法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首先我们来解释下几个关键概念。经济补偿,就是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一笔钱,算是对劳动者失去这份工作的一种补偿。赔偿金呢,则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要支付的,带有一定的惩罚性质。 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因为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形解除合同时,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比如,小李在公司工作了3年,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若公司合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给小李3×5000 = 15000元的经济补偿;若公司违法解除,就得支付15000×2 = 30000元的赔偿金。 此外,《劳动合同法》还规定了用人单位在一些特殊情况下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比如,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等。这额外支付的一个月工资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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