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我和公司签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在公司要和我解除合同。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公司该怎么赔偿我,想知道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具体怎么计算赔偿金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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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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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了解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简单来说,就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并不意味着合同就不能解除了,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合同是可以解除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赔偿情况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一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例如,小李在公司工作了3年零4个月,那么公司应支付给他3.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是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且属于违法解除的情形。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上述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比如说,小张在公司工作了5年,公司违法解除与他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公司要支付给他相当于10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三是劳动者存在过错,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是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总之,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需要根据具体的解除情形来确定。劳动者在遇到此类问题时,要了解自己的权益,依据法律规定来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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