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赔偿有哪些?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快一年了,公司一直没和我签劳动合同。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公司应该给我哪些赔偿呢?我不太懂法律,希望能了解清楚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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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际的劳动关系中,未签订劳动合同是一个较为常见的问题,那么这种情况下劳动者能获得哪些赔偿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双倍工资赔偿”这一概念。双倍工资赔偿指的是,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里的双倍工资,其实就是在正常发放工资的基础上,再额外支付一倍工资。举例来说,如果您每月工资是5000元,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间,除了正常的5000元工资,单位还需要再支付您5000元,相当于每月能拿到10000元。这一规定源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该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同时,需要注意的是,申请双倍工资赔偿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来说,仲裁时效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劳动者要及时主张自己的权益,如果超过了这个时间,可能就无法获得相应的赔偿了。另外,如果因为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给劳动者造成了其他损失,比如导致劳动者无法享受某些待遇等,劳动者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赔偿。不过,这种情况下需要劳动者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损失与未签订劳动合同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总之,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根据法律规定获得双倍工资赔偿等权益。但在主张权益的过程中,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等,并且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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