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工作被撞伤后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当没有工作的人被撞伤后,赔偿标准涉及多个方面,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是医疗费赔偿。医疗费是指因治疗此次伤害而产生的合理费用,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药费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一般来说,赔偿的依据是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法院通常会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医疗费的赔偿金额。后续如果还有因该伤害引发的必要治疗费用,也可以另行起诉要求赔偿。 其次是误工费赔偿。对于没有工作的人,误工费的计算相对复杂。虽然没有固定收入,但如果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误工费。如果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依据同样是《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这里的相近行业,要根据伤者实际可能从事的工作来判断。比如伤者原本有从事家政服务的能力和意向,就可以参考家政服务行业的工资标准。 再者是护理费赔偿。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在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他人护理而支出的费用。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这同样符合《民法典》中关于人身损害赔偿范围的规定。 另外还有交通费赔偿。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这也是为了合理补偿伤者在交通方面的实际支出。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方面,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最后是营养费赔偿。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如果医生在诊断证明中明确提出需要加强营养,那么赔偿义务人就需要支付相应的营养费。总之,没有工作的人被撞伤后的赔偿,要依据具体情况,按照法律规定合理确定赔偿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