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车撞了误工费赔偿标准是怎样的,法律如何规定?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在我国,关于被车撞后误工费的赔偿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这里明确了受害人有获得因误工减少收入赔偿的权利。 具体的赔偿标准如下:首先是误工时间的确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也就是说,如果医疗机构给出了明确的休息时间建议,这段时间就可以认定为误工时间;如果因为受伤导致残疾且持续无法工作,误工时间可以计算到确定残疾等级的前一天。 其次是收入状况的确定。对于有固定收入的受害人,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比如,受害人每月固定工资是5000元,因被车撞休息了2个月,期间单位停发工资,那么误工费就是5000×2 = 10000元。而对于无固定收入的受害人,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比如,受害人从事的是外卖行业,但无法提供近三年平均收入证明,就可以参考当地外卖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来计算误工费。 在索赔误工费时,受害人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如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病历、请假条等证明误工时间,以及单位的收入证明、工资流水等证明收入状况。这样才能在主张误工费赔偿时更有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