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不续签是否有补偿?
我和公司的劳动合同快到期了,听说公司不打算和我续签。我在这工作挺久,担心没了这份工作生活受影响。想知道按照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不续签的话,我能不能得到补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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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不续签的情况下,员工一般是可以获得经济补偿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经济补偿的概念。经济补偿是在一些特定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劳动者的一种经济上的补助。这主要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在失去工作时能有一定的经济缓冲,维持生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而该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简单来说,如果公司在劳动合同到期时,不打算和您续签,除非是公司提出维持或者提高原来的劳动条件跟您续签,但是您自己不愿意,在其他情况下,公司都需要给您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计算的。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所以,要是您所在的公司在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并且不属于上述您拒绝合理续签条件的情况,那么您就有权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您可以和公司友好协商补偿事宜,如果协商不成,也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等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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