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司裁员时自愿离职有补偿吗?

我们公司最近在裁员,领导找我谈话暗示让我主动离职。我有点犹豫,如果我自愿离职,还能拿到补偿吗?我在公司干了挺长时间,也不想白白离开。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自愿离职有没有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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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愿离职补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公司裁员时自愿离职是否有补偿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相关法律概念。经济补偿是指在劳动者无过错的情况下,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时,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这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在失去工作后的基本生活,弥补因失业带来的经济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经济补偿主要适用于用人单位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其中第四十六条列举了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多种情况,比如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即无过失性辞退,包括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等情形);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即经济性裁员)。而第四十一条规定了经济性裁员的条件和程序,比如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但如果是劳动者自愿离职,也就是劳动者主动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通常情况下是不符合上述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是劳动者出于自身意愿结束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比如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劳动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虽然也是劳动者主动提出,但用人单位仍然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所以,在公司裁员时,如果劳动者是完全自愿且不存在用人单位违法情形而主动离职,一般是没有补偿的;但如果存在用人单位违法在先的情况,劳动者主动离职也能获得补偿。劳动者遇到此类问题时,应仔细审视自身情况,必要时可寻求专业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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