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小产权房子怎么判?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现在有一套小产权房子。我们在房子的分配上有分歧,想知道在法律层面上,像这种小产权房在离婚时法院会怎么判呢?是会直接分割归属权,还是有其他处理方式,希望能了解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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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中,小产权房的判决是个比较复杂的问题。首先得明确小产权房是指那些缺乏完整所有权的房产,比如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 法院在处理离婚小产权房判决时,会遵循一些原则。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意味着,如果夫妻能就小产权房的分割协商一致,那法院尊重双方的决定。要是协商不了,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 从权属确认来看,如果小产权房是一方婚前个人财产,或者通过继承、赠予等非买卖手段获得,且婚后没有形成夫妻共有的情况,就不列入分割范围。比如一方在结婚前就从自家继承了农村的小产权房,这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小产权房主要供家庭成员居住使用,即便没产权证书,也可能被视为夫妻共有财产。 由于小产权房没有完整、合法的审批建设手续,无法取得国家认可的房屋产权证,所以一般不能在离婚时要求法院直接分割所有权。实践中,法官通常先组织双方协商。比如确定哪一方拥有房屋,参照当地可转让的同类小产权房价格给另一方补偿款;或者协商由一方居住,按当地租金标准给另一方一半补偿。要是协商成功,双方私下达成协议,但不能写进法院裁决文书。要是各种方案都协商不成,法院就不予处理,让双方自行解决。 另外,若小产权房已被有权机关认定为违法建筑,法院通常不予处理;但如果违法建筑经过行政程序合法化了,就能对其所有权归属做出处理。对于虽未经行政准建,但长期存在且未受行政处罚的房屋,法院可以对其使用权归属做出处理。相关概念:小产权房: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缺乏完整所有权,无法取得国家认可房屋产权证的房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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