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子离婚时会怎么判?


农村房子在离婚时的判决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 首先,法律上允许夫妻双方自行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包括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这就是说,如果夫妻之间对农村房子有这样明确的书面约定,那就按照约定来处理房子归属。相关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 要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那就得分情况来看了。如果房子是一方在婚前个人出资建造或购买的,这就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仍归出资方所有 。例如,一方在结婚前自己掏钱盖了农村房子,并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那这个房子就是其个人财产。 要是房子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建造或购买的,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这种情况下,先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房子归谁。要是协商不成,就会起诉到法院,法院会根据房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比如,夫妻婚后一起出资盖房,离婚时协商不下,法院可能会考虑孩子跟着哪方生活更有利于成长,或者哪方在婚姻中没有过错等因素来决定房子的归属。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规定,当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有几种处理方式:双方都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法院会准许;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要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双方都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拥有的财产,像工资、经营收益等都可能属于共同财产。 婚前个人财产:指的是一方在结婚之前就已经拥有的财产,比如婚前自己购买的房产、车辆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