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骨折无残肢赔偿金额是多少?
我在工作时骨折了,但没有残肢。现在和单位谈赔偿,不知道按照法律规定能拿到多少赔偿,想了解一下赔偿金额的计算方法和大致范围,好心里有个底,避免自己的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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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骨折但未造成残肢的赔偿,是许多遭遇此类工伤的劳动者关心的问题。要理解这个问题,首先得明白工伤赔偿的基本概念。工伤赔偿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在我国,工伤赔偿主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工伤骨折无残肢的情况,赔偿项目通常包括以下几类。 首先是医疗费用。劳动者因工伤进行治疗所产生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这就意味着,只要是合理的治疗工伤的费用,都可以通过工伤保险来报销。 其次是停工留薪期工资。在劳动者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如果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还有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等。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不过,具体的赔偿金额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比如医疗费用要根据实际的花费,停工留薪期工资要依据劳动者的原工资收入和停工留薪期的时长等。此外,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那么上述赔偿费用将由用人单位承担。总之,遭遇工伤后,劳动者应及时申请工伤认定,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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