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在非法用工单位受工伤该如何赔偿?

我在一家没有合法经营资质的单位工作,结果受了工伤。现在单位态度很模糊,也没说怎么赔偿。我想知道在这种非法用工的情况下,我该依据什么来要求赔偿,赔偿的标准和流程是怎样的,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展开 view-more
  • #非法用工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非法用工单位受工伤的赔偿问题,涉及到劳动者的切身利益,以下将为您详细介绍相关法律规定和赔偿方式。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什么是非法用工单位。非法用工单位是指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六条以及《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的规定,这些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对于一次性赔偿的标准,分为不同的情况。如果是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造成死亡的,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并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等其他赔偿金。如果是伤残的,按照劳动能力鉴定的不同伤残等级来确定赔偿数额。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六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6倍,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倍,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倍,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2倍,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倍。这里所说的赔偿基数,是指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关于赔偿的流程,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根据相关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之后,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最终按照规定计算赔偿数额。如果单位拒绝支付一次性赔偿的,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经查证属实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责令该单位限期改正。如果双方就赔偿数额发生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的有关规定处理。也就是说,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来解决。总之,在非法用工单位受工伤,劳动者同样享有获得赔偿的权利,并且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和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