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期间既不发工资也不发生育津贴合法吗?
我休产假了,但是公司既没给我发工资,也没给我发生育津贴。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合不合法,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想了解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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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期间既不发工资也不发生育津贴,这种做法通常是不合法的。下面来详细解释一下。
首先,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其实存在一定的关联。生育津贴可以理解为国家给职业女性在生育期间的一种生活费用补偿。简单来说,生育津贴就是产假工资的一种特殊形式。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如果女职工参加了生育保险,那么生育津贴就由生育保险基金来支付。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一般不需要再额外支付产假工资了。因为生育津贴就是用来保障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的收入的。不过,如果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本人产假前工资标准,那么用人单位需要补足差额。比如,小李产假前月工资是8000元,她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对应的生育津贴是7000元,那么单位就要给她补足1000元的差额。
要是女职工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用人单位就必须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来支付产假工资。比如小张没参加生育保险,她产假前月工资是6000元,那么单位在她产假期间就得每月给她发6000元工资。
所以,如果遇到产假期间既不发工资也不发生育津贴的情况,女职工可以先和用人单位沟通协商,要求单位依法支付。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 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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