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尾骶骨骨折如何赔偿?

我在工作的时候不小心尾骶骨骨折了,被认定为工伤。但我不知道这种情况该怎么赔偿,是有哪些赔偿项目,赔偿标准又是怎样确定的呢?希望懂法律的朋友能帮我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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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发生工伤尾骶骨骨折的情况,赔偿问题需要按照一定的步骤和标准来确定。 首先,要进行工伤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只有被认定为工伤,才能够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其次,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尾骶骨骨折的劳动能力鉴定等级需要由专业的鉴定机构根据骨折的具体情况、恢复状况以及对身体功能的影响等来确定。 然后,根据鉴定等级确定赔偿项目和标准。一般来说,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比如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等。如果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还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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