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合谋盗窃不成有人选择抢劫,同伙不作为是否同罪?

我之前和朋友合谋去盗窃,到了现场后,朋友突然开始抢劫,我当时害怕就没动手,在一旁没作为。现在我很担心,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和朋友会不会定一样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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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共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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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合谋盗窃不成,有人选择抢劫,同伙不作为是否同罪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不同角度进行分析,结合具体的法律规定来判断。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共同犯罪的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在合谋盗窃的初始阶段,参与合谋的人对于盗窃行为有共同的故意,形成了盗窃的共同犯罪意图。也就是说,大家原本是商量好一起去偷东西的。 然而,当其中一人在现场突然改变行为方式,实施抢劫时,情况就发生了变化。抢劫和盗窃是两种不同性质的犯罪行为。盗窃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而抢劫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对于同伙不作为是否构成抢劫共犯,要依据具体情况判断。如果同伙在看到有人实施抢劫行为时,有阻止的能力却没有阻止,并且在主观上对抢劫行为存在一种默认或者容忍的态度,那么在法律上可能会被认定为对抢劫行为有共同故意,从而构成抢劫的共同犯罪。例如,同伙在一旁看着,没有任何制止的表示,甚至在心理上对抢劫行为是支持或者放任的,这种情况下就可能被认定为同罪。 但是,如果同伙在主观上没有抢劫的故意,且在客观上没有实施任何有助于抢劫行为的举动,只是因为害怕等原因而没有阻止,那么一般不构成抢劫的共同犯罪,仍然按照最初的盗窃来认定。比如,同伙被抢劫行为吓住了,身体不能动弹或者不敢动弹,没有积极参与抢劫,也没有为抢劫提供帮助,那么就不应该以抢劫罪来论处。 在司法实践中,判断同伙是否构成抢劫共犯,还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同伙之间的事前约定、现场的具体情况、同伙的行为表现等。如果同伙在合谋时明确约定了只实施盗窃,并且在抢劫发生时明确表示反对或者试图阻止,那么更倾向于不认定为抢劫共犯。 综上所述,合谋盗窃不成有人选择抢劫,同伙不作为是否同罪不能一概而论,需要根据具体案件的事实和证据,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准确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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