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诉讼中遭遇强拆该如何应对?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如果在拆迁诉讼中遭遇强拆,可按以下方法应对: 首先,要及时报警。房屋对老百姓来说至关重要,面对强拆,切不可因情绪激动而以暴制暴,这种方式既无法争取到合理补偿,还可能危及自身安全。正确做法是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警察有出警义务。若警察到达现场却未阻止非法强拆,属于不作为;若因故未到现场,事后可到县公安局书面报警,警方有义务对破坏公民财产的行为立案调查,若不立案,当事人可提起行政诉讼促使其立案。 其次,要摄影摄像固定现场证据。强拆现场是事后维权的关键证据,要立刻对强拆实施现场进行摄影摄像。摄影时不要靠太近,防止摄像设备被抢夺或损毁,但画面一定要清晰,要把强拆实施过程、参与强拆的人员情况都摄入画面。最好同时安排一人近前录音,以便在录音中辨别现场人员的身份和职责。视频、音频录好后,不要轻易从原始设备中删除,条件允许的话,保留在原始摄录设备上并同时备份。 最后,要及时委托律师介入。强拆现场和背后的法律关系都很复杂,实施强拆的主体多样,政府事后也常推脱责任。律师能够凭借专业知识调查取证,并提起诉讼来维护当事人权益。 关于征地补偿标准,不同性质的土地征地补偿标准不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还应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集体土地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安置补助费需专款专用,根据不同情况支付给不同对象;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其所有者所有 。具体补偿标准因地区而异,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 相关概念: 行政不作为:指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有积极实施行政行为的职责和义务,应当履行而未履行或拖延履行其法定职责的状态。 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收集或提供证据的义务,并有运用该证据证明主张的案件事实成立或有利于自己的主张的责任,否则将承担其主张不能成立的危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