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纠纷的被告是谁?房屋遭强拆该怎么处理?


首先来说拆迁补偿纠纷的被告问题。拆迁补偿纠纷的被告可能有多种情况。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这种情况下市、县级人民政府可能成为被告 。第二十五条规定,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此时不履行义务的拆迁方或者被拆迁方都可能成为被告。也就是说,如果纠纷是针对政府的征收决定,那被告通常是市、县级人民政府;如果是补偿协议履行方面的问题,签协议的双方都有可能成为被告。区分是行政纠纷还是民事纠纷很关键,行政纠纷被告一般是作出拆迁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民事纠纷的话拆迁方和被拆迁方都可能是被告。 再讲讲房屋遭强拆的处理办法。遇到房屋被强拆,首先要判断强拆是否合法。合法强拆通常是在被征收人已经得到合理补偿且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完成搬迁等符合法定程序的情况下进行的。但如果是违法强拆,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所以要先确定强拆主体是谁。如果是政府部门直接实施强拆,那该政府部门就是被告;如果是政府委托村委会等组织实施强拆,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若某区政府明确授予街道办相关职权使其具备承担法律责任能力,街道办实施强拆也可直接起诉街道办。 在实践中,要及时收集强拆的证据,比如现场照片、视频、相关文件等。然后可以先尝试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商,要求合理赔偿。要是协商不成,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者民事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强拆行为涉嫌犯罪,还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相关概念: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活动。 民事纠纷: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纠纷。 行政纠纷:是指行政机关之间或行政机关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由于行政行为而产生的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