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房产纠纷有哪些?如果房屋被强拆该怎么办?


拆迁安置房常见的房产纠纷有多种情况。比如有的拆迁安置房可能会突然冒出多个房主,由于配套商品房来源于安置,拆迁安置协议有可能没有明确安置人,就可能出现安置人提出对配套商品享有权利,以其他共有权人擅自处分权利,主张合同无效的纠纷。 如果房屋不幸被强拆,有以下建议可以采取:首先要及时报警,警察在接到公民报警后,有出警的义务。若警察到达现场未阻止非法强拆行为,属于不作为;若因故未能到达现场,当事人可在事后到县公安局书面报警,警方有义务对破坏公民财产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若不立案,当事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促使警察立案调查。 其次要摄影摄像,固定现场证据。强拆现场是事后维权的重要证据,摄影时不要靠太近,避免摄像设备被抢夺或损毁,但摄录画面要清楚,包括强拆实施过程、参与强拆的人员情况等都要摄入,最好同时有一人近前录音,辨别现场人员身份、职责等。视频、音频录好后,不要轻易从原始设备中删除,条件允许应保留在原始摄录设备上,并同时备份。 最后要及时委托律师介入,调查取证,提起诉讼。因为强拆现场情况复杂,背后法律关系更是错综复杂,律师能够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更好地帮助当事人维护权益。 从法律条文依据来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法》第4条第3项规定,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这意味着如果遭遇违法强拆,当事人是有权利依法获得赔偿的。 相关概念: 行政诉讼:就是老百姓跟政府机关打官司,当公民认为政府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主管行政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