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房屋纠纷最终该如何处理?遇到强拆违法又该怎么办?


当遇到拆迁房屋纠纷时,有多种解决途径。 首先,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能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第二十六条也指出,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同样可以选择这两种方式。 另外,在一些特定情况下还能提起民事诉讼。比如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搬迁期限届满后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后,且拆迁当事人之间没有达成仲裁协议,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要是遇到了强拆违法的情况,首先要保留证据。在强拆发生时,马上用手机或相机拍摄现场情况,包括强拆人员、拆除设备和被拆房屋的状态等影像资料,这些都是日后维权的重要证据。同时,妥善保管与房屋相关的所有文件,如房产证、土地使用证、购房合同、拆迁通知书等,它们能证明房屋的合法性。还要详细记录强拆过程中的细节,比如强拆人员的言行、车辆和设备的标识等。 其次,要寻求法律援助。尽快联系专业的房地产律师或拆迁律师,他们能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帮忙制定维权方案,必要时还能代理诉讼。如果无条件聘请律师,也可以寻求免费的法律咨询机构获取建议。 再者,通过合法途径维权。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如果认为拆迁决定不合法的话;若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满意,或直接觉得拆迁行为违法,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诉讼过程中,还可申请财产保全,防止财产损失扩大。 另外,在面临违法侵害威胁时,要正式书面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并保留送达回执;遭受侵害时立即报警求助;被侵害之后要求立案侦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在适当时机向法院提出行政不作为的行政诉讼。 相关概念: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主管行政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活动。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