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获肇事者赔偿,还能再要保险公司理赔吗?


在已获肇事者赔偿的情况下能否再向保险公司理赔,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的不同规则。财产保险遵循损失补偿原则,简单来说,就是被保险人不能因为保险事故而额外获利。《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规定,重复保险的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各保险人按照其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也就是说,如果是财产损失,比如车辆因交通事故受损,肇事者已经对车辆维修费用进行了全额赔偿,那么被保险人就不能再向保险公司要求重复赔偿这部分损失。因为财产保险的目的是补偿实际损失,而不是让被保险人从中获利。 然而,人身保险则有所不同。人身保险的标的是人的生命和身体,其价值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这意味着,在人身保险中,即使被保险人已经从肇事者那里获得了赔偿,仍然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例如,在交通事故中受伤,肇事者赔偿了医疗费、误工费等,被保险人同时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那么被保险人依然可以根据保险合同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不能以已经获得肇事者赔偿为由拒绝赔付。 另外,还要看具体的保险合同条款。有些保险合同可能会对赔偿的顺序、范围等作出特殊约定。比如,某些医疗保险合同可能会约定,在扣除第三方已经支付的费用后,再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付。所以,在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需要仔细查看保险合同的条款,了解保险公司的赔付规则。 综上所述,已获肇事者赔偿后能否再向保险公司理赔,要根据保险的类型(财产保险还是人身保险)以及具体的保险合同条款来确定。在遇到这种情况时,建议及时与保险公司沟通,了解相关的理赔流程和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