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到人不知道走了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我开车的时候可能撞到人了,但当时没发觉就直接走了。后来才听说好像撞到人了,现在特别担心赔偿的问题。想知道这种撞到人却不知道然后走了的情况,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具体要赔哪些方面,金额怎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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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撞到人却不知道然后离开现场的这种情况,在法律上可能会涉及民事赔偿责任。首先,我们要理解几个关键法律概念。民事赔偿责任,简单来说就是因为自己的行为给他人造成了损害,需要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在交通事故中,如果撞人后导致他人受伤或财产损失,撞人者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关于赔偿的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对于医疗费,这是指受害者为了治疗因事故造成的伤害而花费的费用,包括挂号费、检查费、药费、手术费等。护理费是指受害者在治疗期间需要他人护理所产生的费用。交通费是指受害者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营养费是为了帮助受害者恢复健康而需要补充营养所支出的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受害者在住院期间的饮食费用补助。 误工费是指受害者因为受伤无法正常工作而减少的收入。辅助器具费是指受害者因残疾需要配置辅助器具的费用。残疾赔偿金是对受害者因残疾导致的未来收入减少和生活不便的一种补偿。丧葬费是指处理死者丧葬事宜所支出的费用。死亡赔偿金是对死者家属的一种经济补偿。 赔偿金额的确定通常要依据实际发生的费用和相关的鉴定结果。比如医疗费要以医院的收费凭证为准,误工费要根据受害者的收入和误工时间来计算。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则要根据受害者的年龄、收入等因素按照一定的标准来计算。所以,具体的赔偿标准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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