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开门杀对方全责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我在路上正常骑车,旁边车上的人突然开门把我撞倒了,去医院检查有擦伤和软组织挫伤,对方被认定为全责。我想了解下,在这种开门杀对方全责的情况下,赔偿标准是怎样的,我能得到哪些方面的赔偿呢?
展开 view-more
  • #开门杀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开门杀事故中,如果对方被认定为全责,那么对方需要对受害者进行相应的赔偿。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赔偿标准以及涉及的法律依据。 首先是赔偿项目。一般来说,赔偿项目包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医疗费是指受害者因受伤到医院进行治疗所产生的费用,像挂号费、检查费、药费、手术费等都在此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所以,只要是为治疗此次伤害而产生的合理费用,责任方都需要承担。 误工费是指受害者因为受伤无法正常工作而导致的收入损失。计算方式是根据受害者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确定。误工时间要依据受害者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来确定。如果受害者因伤致残持续误工,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若受害者有固定收入,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若受害者没有固定收入,则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如果受害者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那么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护理费是指在受害者治疗和康复期间,需要他人进行护理所产生的费用。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交通费是指受害者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如果受害者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者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也应给予赔偿。 营养费则是根据受害者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此外,如果受害者因伤致残,还可以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如果受害者不幸死亡,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上述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总之,在开门杀对方全责的情况下,受害者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要求责任方进行合理的赔偿。在处理赔偿事宜时,建议受害者保留好相关的证据,如医疗费用票据、诊断证明、收入证明等,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