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哪些东西可以行使留置权?

我在和别人的业务往来中,听说有留置权这么回事。现在对方欠我钱没还,我想了解下,到底哪些东西我是可以对其行使留置权的呢?心里有个底才好做下一步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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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在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留置该财产,并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从法律规定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这里强调了必须是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一般来说,常见可以行使留置权的动产比如在运输合同中,托运人不支付运费,承运人就可以留置其运输的货物;在保管合同中,存货人不支付保管费,保管人可以留置保管的物品;在加工承揽合同中,定作人不支付报酬,承揽人可以留置完成的工作成果等。 不过,并不是所有合法占有的动产都能行使留置权。法律也有相关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八条规定,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也就是说,如果是一般的民事主体之间,留置的动产必须和债权基于同一法律关系,比如前面提到的运输合同中,只能留置所运输的货物,不能留置债务人的其他无关动产;而企业之间的留置则不受这个限制。同时,如果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不得留置。这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总之,行使留置权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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