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哪些东西存在留置权?

我在生活中遇到一些涉及财物处置的问题,不太清楚在什么情况下能对某些东西拥有留置权。比如我帮别人保管了东西,对方一直不付保管费,我能不能留下这个东西?想了解到底哪些东西在满足什么条件下会存在留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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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留置权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当债务人不按合同约定期限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可以产生留置权的物品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首先是动产。 在保管合同中,保管物会产生留置权。比如在仓储合同里,如果存货人没有按照约定支付仓储费,保管人对保管的货物就享有留置权。举例来说,甲把一批货物交给乙保管,双方约定了保管费用和支付时间,到了时间甲却不支付保管费,这时乙就可以留置这批货物。 运输合同中的运输货物也可能产生留置权。当托运人或者收货人不支付运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时,承运人对相应的运输货物有权留置。比如货运公司帮货主运输货物,货主没有支付运费,货运公司就能够留置货物。 加工承揽合同中的工作成果同样会产生留置权。如果定作人没有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像裁缝给顾客定制衣服,顾客做完后却不支付制作费用,裁缝就可以留置这件衣服。 其次,在某些情况下,代表一定财产权利的有价证券,如不记名债券等,也能成为留置权的客体。不过需要满足相关法律规定的条件,比如债权债务关系明确,留置该有价证券与债权之间存在牵连关系等。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第四百四十八条规定,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第四百四十九条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不得留置。这就是留置权产生的法律依据和条件限制,只有符合这些规定,留置权才会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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