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交通事故中全责方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我前段时间开车发生了交通事故,交警判定我是全责。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该怎么赔偿对方,想了解交通事故中全责方的赔偿标准,比如赔偿项目有哪些,具体的金额是怎么确定的,希望懂法律的朋友帮我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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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事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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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里,全责方意味着要对事故造成的全部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下面为你详细介绍一下赔偿标准相关内容。 首先是赔偿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医疗费方面,它是指为了治疗因交通事故导致的伤病所花费的费用,包括挂号费、检查费、药费、手术费等。一般需要以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来确定具体数额。 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受伤无法正常工作而减少的收入。计算方式通常是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在治疗和康复期间,因生活不能自理而需要他人护理所产生的费用。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一般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营养费是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如果造成受害人残疾,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若造成受害人死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此外,如果事故还造成了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财产损失一般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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