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者全责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当肇事者被认定为全责时,赔偿标准通常涵盖多个方面,下面为你详细介绍。首先是人身损害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医疗费就是受害者在医院治疗所花费的费用,以医院的票据为准。护理费是指请护工照顾伤者所产生的费用,如果是家人照顾,也可按照家人因照顾伤者而减少的收入来计算。交通费是受害者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一般以正式票据为凭。营养费则根据受害者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如果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如果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其次是财产损失赔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比如车辆维修费用,以维修发票为准;如果车辆报废,要按照车辆在事故发生时的实际价值进行赔偿。此外,如果车辆是营运车辆,还需要赔偿停运期间的合理损失。总之,肇事者全责的赔偿标准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具体的赔偿金额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