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犯罪是如何构成的?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一种严重危害国家税收征管秩序的犯罪行为。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其构成要件。 首先是主体要件。该罪的主体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单位。个人指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则涵盖了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例如,一些不法分子个人为谋取私利而虚开,或者某些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增加利润,以单位名义实施虚开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相应的规定处罚。 其次是主观要件。构成此罪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是故意的,并且一般具有骗取国家税款的目的。也就是说,行为人明知道自己的行为是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会造成国家税款的流失,仍然积极实施该行为。如果是因为疏忽大意或者其他非故意的原因导致发票开具错误,通常不构成此罪。 再者是客体要件。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制度和国家税收征管秩序。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国家税收征管的重要凭证,虚开行为破坏了这种正常的征管秩序,使得国家税收遭受损失。 最后是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虚开包括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四种情况。比如,A公司没有实际的货物交易,却为B公司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这就是为他人虚开;C公司自己虚构业务给自己开具发票,属于为自己虚开;D公司让E公司为自己开具没有实际交易的发票,是让他人为自己虚开;F从中牵线搭桥,介绍G和H进行虚开发票的行为,就是介绍他人虚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也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虚开发票的行为。一旦实施了虚开行为,且达到一定的数额标准,就可能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总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构成是多个要件相互结合的结果。我们在日常经济活动中,一定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开具和使用发票,避免触犯法律红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