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概念是什么

我在一家企业工作,最近听说了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这个词。我们企业偶尔也会有一些小的安全隐患,虽然没出过大问题,但我还是挺担心的。想了解一下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到底是怎么定义的,什么样的情况会构成这个罪,心里好有个底。
展开 view-more
  • #劳动安全
  • #安全事故
  • #重大犯罪
  • #刑法罪名
  • #事故责任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刑法第135条),是指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经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职工提出后,对事故隐患仍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通俗来讲,就是企业等单位应该保障工作场所的安全,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设施和条件。如果这些没做到,别人指出来了还不当回事,最后导致了严重的人员伤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那就可能构成这个罪。 这里的安全生产设施,比如工厂里的防护装置,像用屏护方法使人体与生产中危险部分相隔离的装置;保险装置,像能自动消除生产中由于设备事故和部件损害而引起的人身事故危害的安全阀、自动跳闸、卷扬限制器等;信号装置,比如信号灯、电器指示灯这种应用信号警告、预防危险的装置;还有危险牌示和识别标志等。 《刑法》规定,犯本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司法实践中,情节特别恶劣一般包括造成了特别严重后果,比如致多人死亡、多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特别巨大或者造成了特别恶劣的政治影响等情况。 相关概念: 重大伤亡事故:指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发生的导致众多人员重伤、死亡的事故。 直接责任人员:指对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这一情况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比如企业中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等相关工作的人员。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