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赔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和经济补偿金的概念是什么?

我在公司工作,最近公司有一些变动,涉及到赔偿问题。我听说有赔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和经济补偿金这些说法,但不太清楚它们到底是什么意思。想了解一下这几个概念的具体含义,好知道自己能争取到哪些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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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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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和经济补偿金在劳动法律关系中是非常重要的概念,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是赔偿金。赔偿金是指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因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时,向对方支付的赔偿费用。通俗来讲,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等违法行为,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就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也就是说,赔偿金的支付通常是用人单位存在过错的情况下,对劳动者的一种惩罚性赔偿。 其次是额外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劳动合同法》施行后,额外经济补偿金规定在司法实践中适用已经逐渐减少,但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劳动者依然有权利主张。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该办法部分条款因与《劳动合同法》冲突已不再适用,但此条款在一定情形下仍有参考价值)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最后是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当出现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续签等法定情形时,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综上所述,赔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和经济补偿金虽然都与劳动者权益相关,但适用的情形和法律依据有所不同。劳动者在遇到相关问题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准确判断自己的权益,并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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