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办离婚证需要什么条件和材料?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想去办离婚证,但不清楚具体要满足啥条件,得准备哪些材料。听说不同情况要求不一样,所以想弄明白,免得白跑一趟,耽误时间,就想问问大家办离婚证都需要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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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协议离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办理离婚证主要涉及到协议离婚的程序,下面将为您详细介绍相关条件、所需材料以及办理流程等内容。 首先,从法律规定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这表明协议离婚需要满足夫妻双方自愿离婚且就相关重要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这一条件。 其次,关于办理离婚证所需的材料。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是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这是用于证明您的身份和户籍信息;二是本人的结婚证,用以证明夫妻关系;三是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是非常关键的文件,它详细记录了夫妻双方对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问题的协商结果。 此外,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最后是办理的流程。夫妻双方要先签订好离婚协议书,然后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上述所需材料。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当事人是否自愿离婚、离婚协议书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等。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再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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