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朋友以欺骗的手段借钱能告诈骗吗

我有个朋友,之前跟我借钱,说家里人生病急需要钱。我出于好心就借给他了,可后来发现他根本不是家里人生病,而是拿去自己挥霍了。我现在就很疑惑,这种情况我能不能去告他诈骗啊,想了解下具体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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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以欺骗的手段借钱,不一定能告诈骗。 首先要明白,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实践中,判断朋友以欺骗手段借钱是否构成诈骗,关键在于其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如果朋友只是临时资金周转困难,虽用了欺骗手段借钱,但事后有还款意愿和能力,一般不构成诈骗,这通常属于民事纠纷。受欺诈方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通过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还钱即可。 然而,如果朋友在借款时就没有还款打算,虚构借款用途等,并且借款数额较大,达到诈骗罪的立案标准(一般是3000元到10000元这个范围,各地标准可能有差异),那么就很有可能构成诈骗罪。此时,因为诈骗罪是公诉案件,应该到公安机关报案 。 总之,朋友以欺骗手段借钱能否告诈骗,要综合多方面因素,依据具体情况和相关证据来判断。 相关概念: 非法占有:指行为人没有合法依据,意图将他人财物据为己有。 公诉案件:是指由各级检察机关依照法律相关规定,代表国家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提起诉讼的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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