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犯罪嫌疑人要满足怎样的条件以及通过怎样的流程才能取保候审出来?


要了解诈骗犯罪嫌疑人如何取保候审,需要先明确取保候审的相关概念和条件,再了解具体的申请流程。 首先,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对于诈骗犯罪嫌疑人来说,满足以下条件才有可能被批准取保候审: 1.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的刑罚方法;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等。 2.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这意味着虽然犯罪嫌疑人可能面临较重的刑罚,但司法机关认为其在取保候审期间不会再次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 3.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这些条件的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申请取保候审需要遵循以下流程: 1. 申请: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申请一般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提交。 2. 决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会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当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并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 3. 执行: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执行时,应当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令其签名或盖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相关规定的,取保候审期间届满以后,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将保证金退还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告知保证人解除担保。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申请和审批过程可能会因案件的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