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申请破产需要什么条件?

我经营着一家小公司,最近资金链断裂,实在撑不下去了,想申请破产。但不知道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行,也不清楚相关法律是怎么规定的。我想了解下,申请破产到底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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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破产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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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破产主要分为企业法人破产和个人破产两种情况(目前我国个人破产制度仅在部分地区试点),以下为您详细介绍企业法人破产申请条件及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这里所说的“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是指债务的履行期限已届满,并且债权人已经提出了清偿要求,但债务人却没有能力进行清偿。“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通俗来讲,就是企业的全部资产加起来都不够偿还所有的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是指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已经恶化到一定程度,通过合理的方式都无法偿还债务。 其次,该法第七条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也就是说,不仅债务人自己可以申请破产,当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也有权向法院申请债务人破产。 如果是个人申请破产,目前深圳等地已经开展了个人破产制度的试点。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在深圳经济特区居住,且参加深圳社会保险连续满三年的自然人,因生产经营、生活消费导致丧失清偿债务能力或者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可以依照本条例进行破产清算、重整或者和解。但这只是局部地区的规定,在全国范围内个人破产制度还在逐步探索和完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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